6.艺术类各专业只在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为: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装饰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音乐表演(舞蹈)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8.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性别限制。
9.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助学措施
1.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院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0%,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4)专项奖学金:奖励超过本科分数线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5)锦宸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贫困的优秀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6)机电类企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最高每生2000元,奖励对象为机电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学生;(7)和勤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生,奖励面达30%;(8)信息学院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生;(9)扬子江企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专业优秀学生。(10)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凡A志愿填报我院且投档分排在各招生科类录取专业第一名的考生,将被列为学院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候备人选。
2.助学方面:(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可达25%,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泰州交巡警一滴水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妇联圆梦工程助学金(2000元/生)、锦宸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河海大学校友会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慈善总会爱心家园助学金、泰州民政情暖万家助学金等;(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