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校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为日语、法语,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良好(或B级)及以上。
(2)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针对不同批次、不同专业类别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不同的最低要求。
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农科类专业)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理科均为1B1C。
代码为1646(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二批文理科均为2B。
必测科目等级: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 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为4C。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