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其一, 高考成绩录取模式: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统一招生,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其二, 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广东省及浙江省的部分招生计划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

  (1)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录取规则等执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5年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2)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录取规则等执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5年按试验班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首年修读所在学院的基础及通识课程,第二学年选定主修专业。

  2015年招收的试验班大类为经济管理试验班、工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属于经管学院,工科试验班及理科试验班同属理工学院,第二年两个试验班之间专业可以互选,原则上不受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可做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1)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

  (2)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

  (3)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须达120分及以上。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须达到96分及以上。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专业皆以中英文教学并重,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4)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对于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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