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3、专业志愿级差: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新生入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为6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奖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按年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4号)
邮政编码:150090
招生咨询电话:于老师、李老师
0451-55196167 13359510032 15045102536
招生网址:http://www.nkgy.com/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