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09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626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雅安校区、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招生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
电子邮箱:scndzs@163.com
招生网址:zs.sicau.edu.cn 学校网址:www.sicau.edu.cn
雅安校区: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邮政编码:625014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政编码:611130
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政编码:6118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3个校区,设24个学院,在雅安校本部设有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学院、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文法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政治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