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类。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院执行广东省以外各生源省关于投档比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物流管理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即考生没填报志愿,在录取前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方可进行专业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广东省招生使用院校代码:80010。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