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第二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因我校校道坡度较大,下肢残障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地理科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者;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前教育、心理学、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物理学类(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教育专业)及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色盲者慎重报考;化学类及生物科学类(化学、环境科学、应用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物科学、生物教育、园林技术专业)色盲、色弱者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本科3800元∕学年、高职(大专)4500元∕学年;理工类(含体育)本科4300元∕学年、高职(大专)5500元∕学年;音乐、美术等艺术类一类专业本科10000元∕学年,二类专业本科8000元∕学年、高职(大专)6000元∕学年,三类专业本科6000元∕学年。示范性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本科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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