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间、六人间)。
五、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根据学院相关学生退学退费政策及程序办理。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八、联系电话:028-82312000(兼传真) 028-82386271
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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