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用人单位普遍对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形象要求,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口齿清晰的考生报考该专业。
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需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Ⅲ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心理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各系统、器官功能正常,无急性或慢性疾病;双眼视功能正常,无色弱、色盲、夜盲,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C 字表0.7以上(含0.7)或E字表0.9以上(含0.9)。身体条件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学生,就业时有可能受到限制。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建议想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自行到相关医院做体格检查。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如各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理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专业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具体体检标准请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二点。考生须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高考分数录取控制线,同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本科英语专业及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