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过校、企、行业、政府四方联动,精心打造精品实践教学基地。2009年至今,学院共获得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7696万元;建有校内实训中心(室)135个,其中38个由中央或重庆市级财政经费支持建设;打造102个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院始终将毕业生就业质量视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适应市场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房地产行业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5%以上,对毕业生100%推荐就业。从2009年-2014年,学院就业率分别以99.78%、99.84%、99.92%、99.67%、99.06%、99.91%的优良成绩,连续六年名列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前茅。
【对外交流与合作】学院不仅在体制上与重庆大学形成了深度的合作办学关系,并积极与相关兄弟高校、建筑房地产行业、国际同类高校等实施多领域、多层次、多模式的合作办学。与英国房地产管理学院、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英国皇家建造师协会、英国未来建筑公司、伦敦发展署、德国GIZ职业教育培训公司、澳大利亚建筑行业协会等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英国前副首相JohnLesliePrescott代表英国政府给学院捐建了代表当代先进节能减排水平的中英低碳示范楼。
利用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关系,学院先后选送骨干教师44人次到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并于2013年底举办了中德职业教育研讨会和面对全市高职院校免费开放的青年教师职业教育培训会,效果明显,得到市教委主管领导的高度认同。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审定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10000-12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