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单科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生源省英语总分的80%以上,其余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等级2B、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
6.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出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1)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设定为3、2、1、0、0;
(2)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将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3)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未录取考生,作退档处理;对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未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规则在录取计划不满额的专业中择优调配录取,若所有专业均额满无法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7.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进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参考文考成绩),若省级招办按相关比例以综合成绩排序投档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就读。
第十一条 奖、贷、助学措施:
1.学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青年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八一钢铁奖学金、金广奖学金、康必达奖学金、安科院奖助学金等10余项;
2.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措施完成学业,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获得学校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