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民族学院(教育部注册代码:11661)。

  2.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3.学校地址:四川省康定县,邮编:626001。

  4.办学性质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少数民族预科、一类模式预科。

  6.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四川民族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2015年我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海南、西藏招收本专科学生2200人,其中本科1800人,高职专科400人。面向四川招收少数民族预科、一类模式预科100人。

  2、预留计划占学校本科总计划数的1%,用于解决各省(市、区)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该计划经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后,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使用。

  3.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专业3700-4100元/年,艺术专业6000-8000元/年,体育专业41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4100-55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院财务处公布为准。

  4.免费师范生:面向四川藏区招收历史学(藏汉双语)本科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6000元∕人∕年。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3.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慎报。

  5.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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