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7.专业安排:学校调档后,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9.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0.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类、法学、旅游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1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20%。

  12.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之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生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13.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我院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http://www.scun.edu.cn)。

  四、执行纪律、接受监督: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招生监督电话:(0836)2856171

  招生咨询电话:(0836)2859673(兼传真) 2856805 2859672

  学校网址:http://www.scun.edu.cn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