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报考我校双培计划的考生,须做为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并需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5〕8号)规定,我校仅录取填报双培计划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校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
1. 各专业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 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专业均不予录取。
3.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4.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满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教人〔2001〕49号)文件规定。
五、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六、我校学费标准为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体育教育专业免收学费,其他专业为每生每年4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1200元不等。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有30%以上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凤凰岭校区学习。
首都体育学院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