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七、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九、入学与注册

  1、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十、联系方式:

  电话:4000292339 02985628909、85628035、 85628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http://zhaosh.xijing.edu.cn/

  Email:xjzsb@xijin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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