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院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
4、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5、采矿工程(本科)与煤矿开采技术(专科)专业只招收男生。
6、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中的加分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7、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8、对竞赛优胜考生及文艺、体育特长生,经学院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学院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学费、资助及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100元/生;学习单项奖200元/生;自强不息奖100元/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100元/生;精神文明奖100元/生;文体积极分子奖100元/生等。
第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十七条 学历及毕业证书:
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