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二、校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镇(新校区位于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235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身体条件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六、录取规则:
1、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分数排队,对降分考生按实际分数排队。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和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级差为2分),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八、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生退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九、学生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
十、 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1. 奖学金现行政策:(分三种形式)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贫困生2500元/年/人,特困生3500元/年/人。
(2)综合奖学金
特等:3000元/年/人 甲等:1500元/年/人
乙等:800元/年/人 丙等:300元/年/人
(3)十佳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 济困助学措施
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由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分类分级给予生活补助(除去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助学时间为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