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提档比例
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7、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认可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8、计划公布
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内蒙古大学网站(http://www.imu.edu.cn)查询,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http://nm.zsks.cn)查询。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语、日语);理科:15000(元/生﹒年,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艺术类:1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八人间:700(元/生﹒年)具体安排以学院实际为准。
(九)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学生经过选拔,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教务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温老师)收
邮政编码:010070 学院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
咨询电话:0471-4996576/4996502/15648186097/15648186098/15648186099
传真:0471-4996578 QQ在线咨询:78490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