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一般指各专业进档考生),我院将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某项体育成绩接近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某相关科目成绩突出)或身体条件较优秀的考生(如:男性考生身高185厘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6、西安体育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西安体育学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7、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1、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考试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的《单独招生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我院负责组织体育专项考试及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新生录取名单报有关生源省(市、区)招生办备案盖章。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政审、体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成绩分省分项目分性别择优录取。在录取中,首先录取能承担竞赛任务的免试生、运动技术水平达健将级(或武英级)的考生和近年来在国际性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全国性比赛中获前六名且能承担竞赛任务的一级运动员,其次根据我院实际及项目特点录取运动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和其他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资格的考生。
3、西安体育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西安体育学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 费:体育类4500元/年;新闻学专业3500元/年;文史类4500元/年;理工类4500元/年;音乐学、舞蹈学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11000元/年。
住宿费:650元1200元/年(根据新生公寓住宿条件收费)。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有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