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石狮大道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热线:0595-83858888
招生监督电话:0595- 83067682
传真:0595-88909202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网址:www.qzoiedu.com
招生QQ:813486821
微信:泉州海洋招办 微信号:qzhyxy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