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苏万益

  副主任:高庆新 王志平

  成 员:葛云飞 成光琳 周 勇 郭长慧 侯丽萍 王丽丽

  李存永 陈志宏 王君华 王仲英 陈利军 李 博

  易海峰 曹 刚(教师代表)

  赵 飞(在校生代表) 陈彩洋(财经系校友)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庆新(兼)

  副主任:葛云飞 成光琳

  成 员:郭长慧 杨峻鹏 杨 莹 朱志伟

  郑春武 李 祥 赵 琳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达到省定普通类专科分数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虑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达到省定对口类专科各专业分数线,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 学生待遇: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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