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金融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考生(注:学校只提供英语和日语公共外语教学)。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其它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专业一志愿与其他志愿设置3分级差分,其他志愿平行。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2)相关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排序,考虑成绩较好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宫老师,马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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