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中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食品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现代农业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
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1、我校录取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2、我校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2015年招生专业不作加试要求。
3、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进档后将优先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4、我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省份保留的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我校予以执行。
5、我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及必须告知考生的其他事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文史和理工类专业均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当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文化分数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进而确定新生专业。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