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九站校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左家校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自然保护区学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经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园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和植物检疫)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园林(景观设计和城市绿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包装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植物保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经济动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动物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