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我院毕业生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邮编:833699;
网址:http://www.kzjsxy.net
电子信箱:kzjsxyzjb@sohu.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2-3682527、3874101
传真:0992-3682527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