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666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投资的实训基地13个。目前,在校生1.7万人。
一、录取规则
1.(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3.考生无外语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5.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
二、监督管理
学院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及企业校友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录取现场聘有社会监督员巡视并监督录取工作。
三、毕业、就业及升学
1.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股份公司、神华集团、美克股份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三一重工、湖北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三一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