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设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关于外语: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我校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3、关于体检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最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按照我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面向江苏省本科录取有关要求: (1)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2)录取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再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则比较考生语数总分(含附加分);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1、学费: (1)本科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年;艺术类16500元/生·年 (2)高职(专科)专业: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年;理工科类14000元/生·年;艺术类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 1200-1500元/生·年。 3、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