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85人,具体招生专业为:

  理科:交通运输类、机械类(机电类)、土木类、采矿工程、电子信息类(工学)、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数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文科:工商管理类、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农村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中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名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报名程序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采用个人申请与就读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考生经所在中学审核获得推荐资格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由中学统一寄送)。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考生,并在校内公示推荐学生信息,每所中学推荐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5年5月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中学公章。

 3、材料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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