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资助与奖励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办理助学贷款。
2、根据国家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特困补助金,并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一条: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校按规定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2、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院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渭新区祟文路1号邮编:712046
咨询电话:029-38114101、38114102
传真:029—38114100
网址:www.sxf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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