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李一老师

三、 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对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艺体特长生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丙氨酸转氨酶(简称ALT或GPT)≥79赖氏单位的考生,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复查。

4、血压收缩压超过140mmHg或舒张压超过90mmHg(1mmHg=0.133Pa)的考生, 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复查。

5、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数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不能低于100%。

6、我校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一二专业级差为3分,二三专业级差为2分,三四及以后专业级差为1分,专业级差进行累加。 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我校体育教育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 录取结果的公布时间和渠道

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和各省(市、区)招办向社会公布。

五、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

我校2016年各专业将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收取各项费用,具体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六、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

1、学校对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线80分以上者,均有机会获得新生奖学金。

2、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七、 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章程自2016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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