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项目经理岗位职责(一)
一、在总经理和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
二、对开发建设项目从开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
三、落实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等。
四、配合有关部门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工作范围的各种手续。
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六、组织编制项目施工总体设计,制定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七、组建工程项目班子,对工程项目班子人员进行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八、审核监理规划,满足工程监理需要。考核项目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及出勤情况。
九、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十、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经总工程师审定后下发实施。
十一、负责项目工程停水、停电、临时用工等签证的审核确认。
十二、参加个项目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十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项目的移交工作。
十四、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发公司项目经理岗位职责(二)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受经理委托,主持经理部的日常工作)对施工项目的工期、质量、效益、安全、三优文明负全责。
2、在上级授权范围内,对合同内各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效益及现场文明施工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并组织考核验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抓好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施工范围内的人、财、物,不断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抓好经理部的两个文明建设。加强施工生产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注重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树立现代企业的良好形象。
6、正确处理与建设、监理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的公共关系。解决、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