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齐心协力,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广、内容多,涉及除农业外的国民经济所有行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给全州普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责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一)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一是规范普查行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严防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二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数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及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普查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大普查“两员”培训力度,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不含水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