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权力一旦缺失监督制约,便会如“脱缰之野马”,各种失范失序也由此产生。干部出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监督缺位造成的。如果将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干部就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破除思想误区,自觉接受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师市《关于做好“三严三实”专题三学习研讨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是否存在”、“三个摆进去”的要求,紧密结合本人工作、思想、作风实际查找解决“用权不严”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不高,以法治团思维和方式行正义的自觉性不强,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立规执行不严,对下属管理不严。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现象监管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把权力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上的力度不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认真思考检查,分析“严以用权”方面的问题,究其根源是以下主要原因造成的。
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由于自己在坚持学习上认识不到位、主观世界改造不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的理想信念淡化,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在权力观上不够坚定,甚至有时也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
二是党性修养有所弱化。随着年龄的增长,加强党性锻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放松了,党性修养上慢慢的出现了不足。激情消退,逐渐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在工作上有时怕“得罪人”,开始“随大流”,不再时时处处坚持原则办事,一团和气,明哲保身。面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更多的是以谈话代替责任追究,在坚持工作标准、坚持党性原则方面有所放松,在弘扬正气、倡树新风方面没有发挥好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