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

法律法规2018-09-19王新老师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其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示1:第二次合同期满前3个月左右,企业就应该考虑这个员工的能力问题,如果能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请尽快进行培训或调岗;如果期满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提示2: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条件而不愿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企业应向其说明情况并起草一份说明/申明,由劳动者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以表明劳动者本人不愿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然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况下可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普遍认为一旦与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解除难度就相对较大,这也是一些企业在实践中有意无意第避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因所在,但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和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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