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婚检项目规定及流程,铜川市领结婚证必须婚检吗

法律法规2018-07-12李天扬老师

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试行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落实铜川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规范实施,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重要意义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首要防线,也是预防疾病、维系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我市全面开展免费婚检是政府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的具体措施,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对提高我市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逐步提升婚检率,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基本原则
  (一)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婚检自愿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鼓励,积极倡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接受婚检。通过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了解优生优育知识和自身是否存在影响婚育的疾病。
  (二)方便群众原则。
  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简化免费婚检程序,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采取婚姻登记、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检查集中服务的方式,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温馨和人性化的服务。
  (三)基本项目免费原则。
  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对象,婚检基本项目一律免费。婚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的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四)婚检结果保密原则。
  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双方以外的部门或个人泄露婚检结果。
  四、实施范围
  (一)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市的男女双方(外国人、港澳台和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除外)。
  (二)婚检证明有效时限。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附件9)有效期为3个月。
  五、工作内容
  (一)免费婚检项目。
  各婚检机构应根据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等服务。具体免费婚检项目(附件4)包括健康指导与咨询、一般体格检查、胸部拍片、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肝功五项、乙肝五项检查。
  非免费婚检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师建议知情选择,费用由受检对象自付。
  (二)免费婚检机构。
  1.开展免费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市卫计局审批并公布,原则上每个区县确定一所免费婚检机构。
  2.确定的婚检机构必须取得婚检资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婚检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婚检资质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主检医师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婚检机构和婚检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由市卫计局每3年考核确定一次。婚检机构应在发证的第二年申请效验一次。《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使用市卫计局统一刻制的《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
  4.各区县婚检机构承担在本区县办理结婚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双方或一方为铜川市户籍)的婚检工作。
  (三)免费婚检程序。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附件2),随后在定点婚检机构领取《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附件3),确认签字后进行婚检。
  婚检结束后领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附件9),对在婚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高危人群,婚检机构应重点进行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免费婚检信息管理。
  各免费婚检机构应做好婚检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上报、分析与档案管理工作。
  1.身份信息资料查验与留存。
  婚检机构在进行婚检前应查验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人员留存婚检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当事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收回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附件2)、《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附件3)。
  2.填写《铜川市婚前医学检查表》。
  各婚检机构应根据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为当事人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等服务,填写《铜川市婚前医学检查表》(附件8)(粘贴1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后,进行婚检,并完善检查结果。
  3.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保留存根。
  各婚检机构在完成婚检内容后,应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附件9)(粘贴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加盖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保留存根。
  4.建立婚检登记报表制度。
  婚检机构应建立电子版《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附件5),并按要求填写,及时打印纸质留存,严格按照我市妇幼信息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婚检数据统计,于每月2日前汇总、审核、上报《铜川市免费婚前保健情况月报表》(附件6)至所在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后,于每月4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应按妇幼卫生年报要求上报《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附件7)。
  同时,婚检机构在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将《铜川市免费婚前保健情况半年/年报表》(附件7),上报各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经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幼保健院。同时电子版《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附件5),应随纸质报表一并上报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5.信息保存年限要求。
  各婚检机构将留存的婚检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双方《铜川市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联等资料成套保存,每对归档独立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每年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五)成立铜川市婚检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组建铜川市婚前医学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制定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具体措施, 对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等。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基妇科,负责免费婚检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建铜川市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指导专家组,主要负责婚检的规范操作规程和质控检查,承担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咨询解答等工作。专家组由相关医疗、保健专业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铜川市妇幼保健院基保科,负责免费婚检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六、免费婚检经费管理
  (一)经费筹集及安排。铜川市免费婚检补助标准为每对313元,由市财政、各县(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管理及结算。市级补助资金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管理。市、区县财政根据上年办理婚姻登记人数和婚检人数的预估比例,安排免费婚检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年初预拨市级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实际婚检人数进行结算。区县财政根据各婚检机构免费婚检实际人数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各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婚检经费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免费婚检工作的认识,把推进免费婚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免费婚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取得实效。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免费婚检等宣传工作及健康教育活动;对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负责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
  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协助做好婚检的宣传工作,发放《铜川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等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接受免费婚检。区县级民政部门应积极配合本区县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定点婚检机构做好婚姻登记数据共享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并根据实际婚检数量核拨补助经费。
  婚检机构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  性保健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工作,依法提供婚前保健。
  (三)完善婚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免费婚检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从事婚检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条件,严格执行婚检操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热情为接受婚检的对象服务,充分尊重婚检当事人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婚检当事人知情权。对患有疾病的婚检当事人,按照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指导意见,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免费婚检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婚检信息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卫计局、民政局、各级婚检机构及婚姻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费婚检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群众对婚检必要性、自觉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免费婚检工作,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关注支持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保障我市免费婚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八、本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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