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类特大型城市,居住证和落户制度如何衔接?《条例》中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此前,上海、广州等地已经根据落户申请者年龄、学历、工作领域等进行了积分落实的试点。
广州积分入户专家余梁介绍,通常在广州的积分要达到基础条件的60分,还要有稳定的就业,参加社保的年限要在四年以上,这些是基本条件。达到这些条件可以进入排名。广州目前每年都是三千个指标,只要能够进入到三千个指标里面去,就可以入户。
张翼认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居住证制度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方面将发挥作用,但是由于户籍、观念上的原因,全国居住证政策所释放的政策红利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张翼提到,进入城市之后,居住证政策在就业方面提供了信息的帮助,但是劳动力市场之上的一些变化,比如对流动人口的一些年龄歧视、户籍歧视短期内不能消除,所以在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政策的利好是逐渐释放的过程。
居住证制度将在全国落地,这也标志着实行了30年的暂住证制度彻底地告别了历史。从“暂住”到“居住”,名称上的一字之差反映的则是城市管理的巨大变革。1985年暂住证出台,是出于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没有规定持有暂住证者能够享受怎样的权利,一直以来也被认为带有身份歧视的色彩。而居住证更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既划定了申请的政策红线,也规定了持有者的权利,突出了公平性。
仔细研究也不难发现,暂住顾名思义是临时居住,像是在提醒持有者,“你不属于这个城市”;而居住则是将外来流动人口作为常住人口来对待,提醒持有者:你住在这里,尽义务,分享城市红利。可以看到的是,目前居住证制度已经在多个城市生根,北京等一些城市出台的草案也在等待最后的落地。虽然有些地方推进的时间表尚不明确,但不管怎么样,对于那些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流动人口来说,居住证的实施无疑会增加他们对这个城市的归属感,并成为激发他们创造活力的驱动力。
的确,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是一个终结,也是一个开始,标志着我国户籍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步伐。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改革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一些城市之前在居住证方面的探索来看,好政策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这样那样的“隐形门槛”总是若隐若现;而是否又会滋生出新的不公平也是需要警惕的。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管理理念滞后的因素,也有公共财政资金难以支撑的现实困境。因此,真正落实居住证制度,不仅需要城市治理者从“管理员”变成“服务员”观念上进行转变,还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让惠民之举不打折扣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