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率(2)

动态新闻2018-09-07李天扬老师

此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可实行进项税抵扣使税负减轻

此前对建筑业利润影响较大的税种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总营业额的3%和2%,加上城建和教育附加等,建筑业的实际税率为5.39%左右。“营改增”后,建筑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从表面上看,税率升高了不少。税负是否也随之加重了?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营业税是按企业的营业额征收,增值税按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两者的税基有很大不同。虽然增值税税率提高了,但由于可以实行进项税抵扣,所以从理论上分析,税负基本不会增加甚至还会减轻。

可实行进项税抵扣项目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周转材料等材料费用支出,施工过程中租用外单位机械施工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费等机械使用费支出,技术设计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等其他直接生产费用支出,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费用等。对于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但购进的建筑服务、建筑或装修材料,楼宇智能设备和配套设施套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只要能按实际业务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税负下降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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