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最新消息2016
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8日公布全文。新法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强调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要继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社会抚养费仍保留
修法期间以及审议期间,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成为最大的热点。据本报了解,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的分组讨论中,多位委员和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表示,在这次修法中应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问题。
“一直以来,社会抚养费的争议非常大。我国人口目前面临严峻的形势,‘十三五’规划建议说得很清楚,目前我国人口结构明显是高龄少子的特征,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明显降低。与此同时,老龄化趋势很明显,在这个时候,我个人认为,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了。”王明雯说。
社会抚养费放开二孩为何还要收
据了解,目前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区别很大,这也给基层的实际运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吴有水表示,修改决定中提出,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以法律形式明确计划生育法执行过程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这是一大进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变化
第一、是在修正案草案中被删去的第27条经人大常委会建议重新恢复,并进行了修改。
第二个变化是,在新法当中,修正案草案增加的禁止代孕以及相关处罚条款被删除。
第三个变化是删除了原来法律中关于鼓励晚婚晚育的内容,公民晚婚晚育,将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