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买房政策,福建省最新买房落户新政详细解读 (3)

动态新闻2018-08-10李一老师

增加资金规模

福建省银行房贷利率不能高于基准利率

意见要求兴业银行银行中心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申请厦门国际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农信社农商行等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申请贷款应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并应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并鼓励其他商业银行比照本省金融机构执行

此外各商业银行应优先满足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贷款需求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要在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予以放款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支持非本地居民异地购房对于非本地居民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应当予以受理并发放住房贷款有条件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适度的财政补贴

试点共有产权房

个人付部分房款可获%使用权

福建省各级财政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国有投资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或收购库存商品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面向在自贸区各类科技园区工作的产业人才销售产权由个人与住房管理单位按一定产权比例共有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拥有%使用权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