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及所需材料办理多少时间(2)

动态新闻2018-07-15才子老师

2016年7月1日

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2017年7月1日

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为什么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这三项制度?哪些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如何挂失申报?急需用证时怎么办?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问: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答:公民身份信息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基础信息,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由于异地受理改变了现行办理流程,为有效防止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问题的发生,确保居民身份证信息准确、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意见明确了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同时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问:什么时间能全面实施?

答: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必须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确保安全可靠。

目前,公安部已确定了实施“三项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考虑是分“三步走”: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目前,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正按照公安部要求,抓紧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进一步做好系统对接和信息流转,全流程、全环节地开展一对一试点工作。

问:身份证丢失、被盗如何挂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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