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殖业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湖南养殖业农业项目补贴新政策(2)

动态新闻2018-08-09三水老师

湖南省规模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补贴依据: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省畜牧水产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湘牧渔发〔2012〕49号)。

②补助对象:全省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按要求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③补助标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中央财政对湘西自治州、其他地方分别给予60元、50元的养殖业补贴,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元、30元。

④养殖业补贴方式:货币补贴。

粮食生产奖励补贴政策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售粮大户奖励政策】(以当年文件为准)

1.奖励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XX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2.奖励范围及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参评并予以推荐获评的种粮大户。(以2013年为例):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②遵纪守法,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务农爱农,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③从事粮食生产5年以上,粮食种植面积超过500亩或产量超50万斤;④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优质专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00%,粮食单产显著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⑤粮食订单生产面积大,重要紧缺品种种植多,今年出售商品粮超30万斤。

3.奖励方式: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售粮大户”荣誉称号。

4.奖励环节与标准:依据农业部文件要求实施。

5.申请程序:依据文件要求实行逐级推荐、等额上报原则,即由县市区农业局推荐至市州农业局,市州农业局再推荐至省农业厅,最后推荐至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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