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殖业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湖南养殖业农业项目补贴新政策(3)

动态新闻2018-08-09才子老师

【全省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大户奖励政策】(以当年文件为准)

1.奖励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湘政发〔2013〕17号)及《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2.奖励范围及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参评并予以推荐获评的种粮大户。(以2013年为例):①粮食播种面积传统一季稻区在100亩以上、传统双季稻区在300亩以上,耕地抛荒、水稻直播现象及传统双季稻区双季稻覆盖率低于95%的种粮大户不予考核;②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生长平衡,没有出现大面积病虫草危害;③粮食单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平均单产水平;④机耕、机插、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高;⑤优良品种、壮秧培育、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五项技术覆盖率高,满足要求并按文件计分排名前100位的种粮大户。

3.奖励方式:资金奖励。

4.奖励环节与标准:获评大户每户奖励资金5万元。

5.申请程序:按照文件要求由县市区、市州依据名额逐级评选推荐,省厅组织现场考核和资料核查,依据文件进行综合计分选取前100名,经公示无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全省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大户名单。

【全省水稻集中育秧补贴

1.补贴依据:《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水稻集中育秧的指导意见》。

2.补贴范围及对象:项目区育秧主体。

3.补贴方式:资金或物资补贴。

4.补贴环节与标准:依据省厅核实的各县市区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支持,主要用于水稻集中育秧物资、用工及集中育秧主体的补助等。

5.申请程序:县市区申报后,由省农业厅核实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后,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支持。

种粮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方面。湖南省严格执行“稳定政策、及时兑付”的基本原则,足额、及时地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确保用于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粮食直补】

1.计算方式:按计税面积中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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