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一前夕从市金融办获悉,我市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18家银行都已执行国家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只要购房人名下没有商业贷款,均视为“首套房”。“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30%,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0.9倍。非本地居民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本地居民执行。
这18家银行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民生、招商、华夏、浦发、兴业、光大、广发、江苏、江南、苏州、邮储和新北中成。
今年3月底,央行、建设部、银监会发出《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贷政策作出进一步调整。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金融办及相关部门和全市金融机构一起,第一时间落实了新的房贷政策。
4月20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实施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为:将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第2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同时,提高最高可贷额度和贷款保底额度——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调整后,通过公转商贷款仍为60万元。只有1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额度仍为30万元;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最低贷款额度由此前的30万元提高至36万元,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如果只有1人符合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仍为18万元。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晋荣张琛)
我市部分银行房贷政策一览
银行名称首套房政策二套房政策三套房政策备注
工商银行无未结清贷款的为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9折-95折(根据银行内部评分规则确定)有1笔未结清贷款的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有2笔未结清贷款的为三套房,不予办理住房贷款
农业银行已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为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95折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