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2)

动态新闻2018-07-26王新老师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营口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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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举例算账:

曲女士是营口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79年参加工作,2007年退休,工龄一共2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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