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内部工作合力,为办案提供制度保障。针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采取市院交办、提办、参办、督办和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充分发挥市院主体作用,加强对全市办案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健全了线索管理机制,实行案件线索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和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制度,规范了线索管理,强化了线索查处的配合与制约。加强与机关各内设机构的协调和配合,以及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充分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创新侦查模式。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方法,把线索纳入到所涉及的系统中进行整体研判,从多个监管部门、各个监管环节来查找责任人,区分责任范围,使办案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整体推进,提高了办案实效。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减少执法办案中的随意性。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按要求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案工作区。实行办案考评制,市检察院制定了反渎职侵权工作考评细则,对基层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办案工作、日常管理及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促进严格执法,提高了办案质量。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反渎职侵权队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采取岗位练兵、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推进反渎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反渎侦查业务水平。三是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有关廉洁从政、廉洁从检的一系列规律,严肃办案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市反渎部门和反渎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2010年以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科(处)室”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业务考核中,市检察院反渎局连续两年排名前三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有突破、有亮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治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首先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了解不够,不知道反渎局的工作职能也不了解其工作开展的情况,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的宣传和反贪污受贿的宣传上有差距;其次社会公众,特别是国家机关一些工作人员,包括地方和部门的有些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认知程度不高。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模糊,自觉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有的认为只要没有装腰包,就可以谅解,认为是“好心办了错事”、“为公犯罪不犯法”,渎职侵权行为不必要查;有的认为渎职侵权犯罪原因是政府行为,或是多年的积弊形成,或是集体的意见,或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等说法,对渎职侵权犯罪不让查或不让依法处理,这种干预,较之普遍刑事犯罪案件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表现更为明显,最终导致部分案件难以查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