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分值 | 加分条件 |
1 | 20 |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
2 | 10 | ②归侨、华侨及港、澳、台胞子女; ③少数民族考生; ④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或以初中组冠军身份代表德州市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八人/队及以下的减一录取名次)的单项运动员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 |
3 | 5 | ⑤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八人/队及以下的减一录取名次)的单项运动员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 |
12.申报审查。学校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德州市2016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审查无误后,将名单在学校内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持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办理审查手续;县区教育局查验证明材料并签字,填写《特殊考生名单》,汇总结束后在媒体或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在名单上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登记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将全市特殊考生名单在网站上公示5天,对有异议者将予调查核实。
(七)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政策
13.严格执行政策。自2016年起,普通高中不得再招收扩招生;外省区户籍学生报到时,学校须当面说明借读收费政策。
(八)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14.注意政策宣传。2013年我市开始“职普融通”试点招生。为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多元立交的培养机制,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职字〔2013〕14号),被市教育局列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的中职学校,可根据学生意愿开设“职普融通班”,学生一年后可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达到考试要求的可转入对应的普通高中就读;各对口试点普通高中学校在安排2016年招生计划时要预留50-100人的计划,用于职普融通试点招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规定)。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将国家对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知识+技能”春季高考政策、中职和高等教育衔接政策、毕业生发展前景等宣传到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
15.拓宽招生渠道。中职学校要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
16.灵活招生方法。对本市中考落榜考生,有意愿到中职学校就读且招生学校仍缺额的,可采取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
二、考试与招生程序
(一)招生计划
17.申报与发布。各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于3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普通中专和部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招考办、职成教科审批,3月下旬共同发布。招生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变更。
(二)报名
18.学生信息要求。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底前完成对毕业年级学生信息的核对和修改。4月初,市教育局从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导出信息,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填报考生志愿等信息。对信息仍存在问题的,各初中学校必须及时报县区教育局通过平台予以更正,以免影响高中学籍注册。
19.报考要求。
(1)未在普通高中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初中快车教育方可报考“3+4”院校;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可根据招生专业跨县区报名。
(2)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户籍所在县区或就读县区的普通高中。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非德州户籍学生(含随迁子女),可报考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的普通高中。
(3)我市在校生可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或常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所用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户籍一致。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须到派出所确认出标准信息,并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往届学生需提供义务教育证书,报名时使用原学籍号。
20.学校类别。“3+4”(3年中专+4年本科)、“2+3”(2年师范+3年专科教育)作为提前批,不再设类别代码。其它学校分三大类别:中等专业学校类别代码1,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类别代码2;职业学校类别代码3,含“3+2”(3年中专+2年高职)、五年一贯制学校等。
21.志愿填报。提前批和其它三大类别分别设有两个志愿,采集志愿信息时注意分类填写。考生及家长必须在报名表的规定位置签字,并须认真填写优先录取类别代码。未明确的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包括“3+2”、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将根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通知,组织第二次志愿填报。
22.考场编排。县区教育局将报名库汇总、审核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库与考场编排要求报市教育局;编排结束后,由县区制作准考证,分发到各初中学校。
(三)考试
23.非文化课考试。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政策、标准,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信息技术考试时间由市招考办确定;体育考试和实验技能测试时间为5月11日-29日,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协调,尽量减少时间和财力上的浪费及安全隐患。体育满分为30分,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各10分。从2013级(现初中二年级)开始,根据体育测试、考勤等结果,初一、初二时每学年为学生做出评价,满分10分,初三年级参加中考时测试成绩满分30分,全部计入中考成绩,即2016年体育满分40分,2017年满分50分。
24.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满分各120,物理满分70,其他五科满分各50。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考试。
25.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