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考招生方案录取分数线政策公布(3)

德州中考2018-07-02王华老师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0日

(星期三)

语文

9:00-11:00

物理、化学

15:00-16:20,16:30-17:30

6月11日

(星期四)

数学

9:00-11:00

英语

15:00-17:00

6月12日

(星期五)

政治、历史

9:00-10:00,10:10-11:10

地理、生物

15:00-16:00,16:10-17:10

26.考点考场安排。文化课考试考点应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条件较好的高、初中学校,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2名监考员(尽量安排高中教师,不足时应优先考虑安排小学教师);各考点根据情况安排若干流动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安排初中教师为本校学生监考,也不得安排考生在原就读学校考试。

(四)录取

27.一考多取。高中段学校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分类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包括县市生、艺体专业考试等),更不得提前录取学生。

28.录取方式。

(1)统一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教育局按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组织录取。“3+4”录取时将根据省厅要求设定最低分数线。

(2)特长生录取:特长生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考试,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3)面试录取:报考德州市内师范学校招收的“2+3”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不合格或未参加面试的不予录取。招生学校须在6月18日前完成面试,并将面试合格名单报到市教育局。

29.录取程序。

(1)录取批次:提前批→优先类别→职业学校二次录取。提前批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其它类别录取;优先类别未被录取的可参加职业学校的二次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和录取条件进行二次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市属高中县市生→优质高中特长生→优质高中普通生→其他高中。

30.有关说明。

(1)报考德州市属高中县市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原县市志愿的录取;县市生录取人数不能满足计划的,将把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生。

(2)录取优质高中学生时,先按审定的指标分配方案分校择优录取,再对未录取考生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其余40%)。指标生的中考成绩若低于所报考高中分数线50分以上,将取消其指标生资格,其名额转入非指标生。

(3)德州二中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德州实验中学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分数线高于第一志愿分数线40分。

(4)能坚持在学校正常就读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录取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三、考试组织与纪律

31.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中考工作。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中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2.加强分工合作。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协调工作;计财科负责经费的申请与管理;基础教育科负责方案制定、报名与编场、信息管理、考试组织、成绩审核与合成、录取、成绩发布、数据统计等;教科院负责命题、试题印刷、收发与保密、试卷扫描、网上阅卷、教学质量分析;体卫艺科负责组织体育考试;招考办负责组织信息技术考试(电教馆协助);仪器站负责安排实验技能考试;招考办、职成教科负责相关院校招生录取。

33.严格各项制度。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县区教育局和初、高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中考改革方案、学校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评定结果、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布。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确保考试评价和招生录取的准确、客观、公平、公正。

34.加强工作监督。加强中考工作全程监督,确保良好的考试评价和招生录取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招生学校不得对学生做出违反政策或错误解读政策的承诺,录取前不得与学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录取协议,干扰招生秩序。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操作,严密组织,确保中考工作安全进行。建立中考工作的诚信机制,对参加命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要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5.规范办学行为。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初中学校管理;初中学校应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引导学生合理分流,不得限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一学校,不得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提前离校。

36.规范宣传报道。坚决禁止虚假宣传;宣传报道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市属高中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对外宣传和发布;借助媒体刊播的招生广告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刊播。

37.严格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高一新生学籍也将以此为据进行注册。各学校要严格按录取结果和审定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超出计划总数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38.实施科学评价。市、县等教育主管部门对县、乡镇、学校教育工作实施评价时,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处在为学生一生发展打基础,为学生参加高考做知识、能力、身体和心理等各项准备的重要阶段,科学使用中考成绩对教育工作进行诊断和指导,不得过度看重学科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影响我市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

四、报到与注册

39.安排报到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通知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10日前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等手续;7月12日前须将学生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的时间由学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确定。

五、咨询电话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