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解析中央领导如何依法治国(4)

党课心得体会2018-10-25王华老师

  25次国务院常务会24次提法律

  “过去一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后,在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如此总结。对今后的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表述,“法治政府”更被放到首位,与此前提法不同。

  细微的变化反映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根据媒体统计,今年前8个月的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法律法规”和“简政放权”贯穿始终。相关新闻通稿中,“法律法规”被提及24次,其中大多数指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改革有据

  时隔48年 全国政协再设“双周协商座谈会”

  今年2月,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习近平特别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中央深改组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成立。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改革”方案,涉及15个领域60项改革举措。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认为,法治中国与全面改革同时进行的关口,改革本身就是促进法治化的契机。

  张德江阐述“于法有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将“于法有据”具体阐释为“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结合起来,及时地把改革开放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

  在财税学者叶青看来,四审通过的预算法是改革于法有据的成功案例。“预算法为什么可以在8月底通过?因为前面做了很多改革的铺垫,导致这次预算法的修改比原来顺利很多。”

  法律审议表决前增设评估环节

  预算法修改历经十年博弈,十八大后的修改进程让叶青感受到一些不同。“过去因为部门分歧有所争议,最后审议通过的版本,让我看到国家利益大于部门利益。”叶青用来举例的就是央行国库经理制,预算法四审稿最终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保留央行国库经理制。

  这涉及张德江的立法理念: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妥善回应公众的关切,这既有利于促进立法质量提高,又能凝聚共识、夯实法律实施的基础”。张德江还提出,在法律提请审议表决前再增加一个评估环节,请立法工作部门以外的人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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