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解析中央领导如何依法治国(5)

党课心得体会2018-10-25李一老师

  新预算法中,全国人大的监督职能也得到加强。张德江在预算法通过后,要求不断增强人大审查监督预算决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人民的钱袋子管好用好。作为十届、十一届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这是全国人大履行法定职责的表现。

  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18个城市试点刑事速裁。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两高”试点。应松年认为,在改革缺乏法律依据的时候,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授予,这本身是对法律的尊重。

  “双周座谈会”重回政协

  与此同时,全国政协也逐渐履行法定职责。去年10月22日,时隔48年后,“双周座谈会”又重回公众视野。双周协商座谈会是政协民主协商的重要形式之一,最早可以溯源到第一届全国政协。恢复后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安全生产法修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座谈。

  这与俞正声对政协的定位有关,他要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树立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思维、营造法治环境,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依法反腐

  “法治化”是十八大以来反腐鲜明特点

  7月29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布当天,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宣布立案调查。

  新华网刊文称此举“大有深意”。文章认为,在迈向法治化的进程中,中共执政的重大理念法治,受到来自党内一些人的挑战和考验,能不能对他们绳之以法,成为人民群众评价法治化的一个重要参数。

  刘云山数次撰文谈“用权”

  早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即提出:“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今年1月,习近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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