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档案查询方法
一、房产信息查询的主体与条件
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以法》,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二、委托律师查询房产信息
律师可携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房产的基本信息,但目前业务相对熟练的律师也只能了解被查房产的户主、坐落、房产证号、面积、发证时间等基本信息,查询部门一般不予出书面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城八区内房产信息查询为800/件,远郊区县房产信息查询为1200元/件。
三、北京市房产查询窗口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 登记办证地点 咨询电话
东城区房管局 地安门东大街88号 010-84014947
西城区房管局 西安门大街115号 010-66184506
崇文区房管局 东花市南里二区3号楼010-67122090拨0